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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教培机构门店退租被疑“跑路”多方正在协商

发布人:蓝海商信用户推荐

  北京昌平区靠谱老爸儿童教育中心(以下简称“靠谱老爸”)会员反映,自家孩子上课的门店设备已经清空,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怀疑商家“跑路”。   4月24日下午,“靠谱老爸”负责人黄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跑路”“倒闭”均系谣言。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门店退租是减少开支的无奈之举。公司决定开线上课,但部分会员不满,目前正在协商解决方案。   新京报记者从昌平区龙泽园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昌平区龙泽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商家、会员及市场监管部门协商此事。“靠谱老爸”承诺在5月6日出具解决方案,再与会员协商。   会员:门店设备搬空,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靠谱老爸”所属北京趣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注册开业,为3到6岁的儿童提供美术、英语、乐高等课程。   会员张美(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2019年初,她给孩子买了120个课时的课程,花费16000多元。一个课时一两百元,不同科目所需课时不同。   受疫情影响,春节后“靠谱老爸”就没有再开课,一直处于关门状态。上周,张美听说,“靠谱老爸”位于回龙观西大街龙冠置业大厦的上课点设备已经搬空。“这才引起我的注意,过去一看果然是这样。”   张美了解到,有会员就此询问“靠谱老爸”法人代表及经营负责人黄勇,微信被对方拉黑,电话则经常处于占线或无人接听的状态。另据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北京趣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于4月13日更换了法人代表,这更让会员们感到不安,希望能够退款。   会员吴静(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截至4月24日下午,她所在的微信“维权群”已有150多人,且人数还在增加,涉及的会员储值余额超过一百万元,“大部分人都是万元以上,最多的有四万元。”   吴静说,3月时,她还看到老师在朋友圈发布报课优惠信息,没想到4月上课点就关门。她认为商家这是要“跑路”,部分会员致电“靠谱老爸”负责人要求退款。   商家:资金压力大门店退租,拟改线上授课   针对会员们的质疑,“靠谱老爸” 于4月21日发布了一份公开信,称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营业,公司没有收入,无力继续缴纳房租,原来的场地正式停止经营活动。“退租并不代表我们不再继续经营,我们还在尝试用积极的方式面对这次危机。”   信中提到,公司拟定了几点意见,包括由原来的任课老师提供线上课程,客观真实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希望能与会员沟通。   4月24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靠谱老爸”负责人黄勇。他解释称,受疫情影响暂不能恢复正常经营,公司已经“艰难地”坚持了4个月,但因房租、人员等支出压力大,无奈退租,部分员工也由全职改为兼职,这些都是为了减少开支,让企业不至于破产。   黄勇介绍,3月开始,美术课可线上授课,会员自愿参加,目前已有30多人上课。近期公司正在协商,其他课程也开网课。“对我们和会员来说,线上授课是当下最好的解决办法,但还没有实现,就有谣言说公司倒闭、跑路,造成很大的影响。”   针对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一事,黄勇解释称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并非要撇清自己与公司的关系,目前仍是他在负责经营。“有些会员说我微信拉黑了他们,那是我的私人微信号,工作微信号一直在用。并且,也给大家发了公开信。”   部分会员拒不接受线上教学,多方介入协商   对于黄勇提出的线上授课这一方案,部分会员表示不能接受。“本来孩子就已经在上很多网课了,如果没法线下授课,我们就要求退款。”   黄勇解释说,公司还在创业期,三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疫情“雪上加霜”,暂时没有资金退款。“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我们希望大家一起扛过这段时间。”   不过,吴静认为,商家只考虑了自己的难处,没有为消费者着想,“一两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   4月24日,新京报记者从昌平区龙泽园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4月23日,昌平区龙泽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商家、会员及市场监管部门多方协商此事。“靠谱老爸”承诺在5月6日出具解决方案,再与会员协商。   此类预付卡消费无法兑现而引发的问题并不少见,尤其是在培训领域。4月中旬,北京市朝阳区励畅少儿体能馆停业,负责人失联,家长无处退款,警方已介入调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发布法官毛文蝶就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培训合同履行问题给出的法律提示。她认为,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线下培训机构、健身私教等提供教育培训一方提出将全部或部分课程变更为线上培训或延期开课、赠送课时、减免部分课时费用的,应属于合同的变更。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77 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疫情期间,教育培训一方提出替代性解决方案的,应当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教育机构无权擅自变更合同。   法官:疫情属不可抗力,符合条件的可解除合同 广告   由于疫情的特殊性,毛文蝶认为,消费者应对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停课或提供网络课程等替代性方案的安排予以理解,教育培训合同的目的是消费者通过教育培训获取知识和技能,而并非教授的形式,如果网络教育培训也能达到教授知识的目的,应对提供教育培训一方所做的努力予以肯定。   对于教育培训合同上明确约定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时间与疫情期间完全重合,且受疫情影响消费者不具备网络上课条件或培训机构无法提供课程的,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培训机构退还未消费的培训费用,此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消费者就疫情发生期间的课程要求不再履行、由教育培训机构退还相关费用的,一般应予以支持。 但对于合同仍未至履行期,合同目的是否可以实现仍然未知,消费者若现在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毛文蝶认为,疫情对线下教培机构的冲击巨大,网络教育培训方式灵活,优势凸显,但特殊时期,合同履行也有可能出现一定的阻滞,然而疫情只是暂时的,希望合同双方当事人能互相理解、积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