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地无法分户 近年来,农村拆迁情况多了起来,不少村庄因城市的规划被纳入了拆迁计划中,也有一些地方开展“合村并镇”工作,这样一来自然也无法分户。 毕竟拆迁后必然会涉及到补偿款的分配工作,众所周知,宅基地是可领取补偿的。过去有一些人,听闻拆迁后,立马在空地上建造房子索要补偿,这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也让拆迁负担加大。 为此,一旦某地被纳入拆迁规划,尽管一时半会没有拆迁,但当地政府也会禁止该地区村民分户,为的就是保护所有村民的利益。要知道宅基地是村集体公有的,如果人人都想多占地还了得? 2、独生子女无法分户 在过去,我的村子里,独生子女分户的现象很正常,大家也不会认为有什么,即便家里就一个儿子,也会和老人分开居住,在新的地方建房。 然而,如今可不行了,随着“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再加上儿女有继承权,如果真的同意独生子女分户,那岂不是一个人可享受两处宅基地?这不是资源的浪费吗?为此,政府也明确要求,独生子女或女儿出嫁,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无法进行分户。 3、未满18周岁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才属于成年人,才会脱离父母的监护,而在这之前监护人一直是父母,是没有自主民事行为的,无法为自己的事情负责。 因此,法规表明,如果没有年满18周岁,即便是经济独立了,有了可观的收入,也无法进行分户,唯有年满18周岁才行。 4、因历史遗留多处宅基地 在过去,我国的法规并不是太完善,因此不少地方因历史遗留问题,家里出现了“一户多宅”合法自建房。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的,那就无法通过分户重新申请宅基地,不然的话也是对宅基地资源的浪费。 5、没有完全独立 分户的意思就是和父母分开,重新组建自己的新家庭,这就意味着分户人必须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如果收入不是太高或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部分地区也要看存款指标,那就无法分户。 而至于生活独立,很多地方的依据就是有自己的住宅或有了新的婚姻家庭。如果有自己住宅的话,必然是在镇上或县城买房子,而结婚又是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