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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发布人:管理员

    “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豪门争夺家产的狗血电视剧相信大家看了不少了吧?为了谋夺家产可谓是费尽心机。那么为了偿还父亲的赌债,女儿忍气吞声的电视剧也不在少数吧?回归现实之中,我们用法律该如何去评判呢?

    首先,我们先说说父债,父债,故名思议就是父亲欠下的债务。在民法上,父亲分为两种:一种是活着的,一种是已经去世的。对于这两种父亲,在法律上完全不一样。

    活着的父亲

    “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活着的父亲,是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即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偿还的必要性。毕竟法律上的债权不是随随便便制定的,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自然也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过世的父亲

    “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已经过世的父亲,属于民法上的无民事权利的人,他不享有民事权利,也不履行民事义务。他去世前所承担的债务是以该自然人的名义存在的,债务不能涉及到他的妻子、父母和子女。债权人(父亲的债主)只能依据债权行使自己的民事权益,而且只能是对父亲本人。

    那么,“父债”能够“子偿”吗?

    “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原则上,“父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子偿”的,但是一般人活着都是有钱的,自然人在死亡之时所欠的债务原则上以身前的财产为限进行偿还,债务无法还清,是不能涉及第三人的。(注:此处所指的债务是指个人之债,若是牵扯到公司,就比较复杂了。合伙企业的话,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法律怎么规定的?

    “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a)概括继承,继承人应一并继承积极遗产(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权利)和消极遗产(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b)限定继承,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义务,以其继承的积极遗产之价值为限。

    “父债子偿”合情合法吗?《继承法》如何定夺?

    通俗的说,就是父亲生前有遗产的,直接拿遗产抵债,而继承人必须继承父亲生前的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继承人可以选择都不继承,或者都继承,不能选择其一。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对于债务人生前所负义务,以其继承的财产为限,有多余的可以自己继承,即使资不抵债,也不能将债务转嫁到继承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