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主要是奴隶等底层的民,是最重要的社会生产力。因此奴隶主和封建统治者一般都会十分重视人丁民口的生产与扩大再生产,除了通过组织野合活动让民众增加怀孕机会外,还采取许多措施鼓励生育。如,越国勾践就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
以上记述概括起来就是五点:
强制婚配,到龄不娶不嫁治罪;
鼓励生育,生男生女皆有奖励扶助;
保护分娩,官方安排医生助产施救;
不浪费生育能力,禁止有生育能力的与无生育能力的婚配。
抚恤吊慰,家里孩子夭折,官方免除一定程度的劳役,勾践亲自送葬哭丧,对贫困家庭的孩子管家资助抚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