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提起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反映了公共利益保护的紧迫需要。
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含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组织和近亲属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近亲属不提起诉设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