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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的财产规定

发布人:管理员

    大家都知道新婚姻法对夫妻的双方财产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我们来看看是什么样的规定呢?

    你是真的了解了吗?相信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财产规定这方面了,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解释:由以上可以看出了小编标志的黑色字体外其余均为婚后共同财产,那么这个第十八条第三项也就显得那么的重要了,那么我们看看是什么情况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呢。
婚姻法中的财产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释:在这一条中就涉及到,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又该如何去划分呢,这一问题又引起我们大家的关注。那么比较受争议的婚前财产是什么?相信就是我们的房产了吧。

婚姻法中的财产规定

    以上的就是新婚姻法的内容,那么相信大家现在好多纠结在房产争议,这么多年,房产归谁属于婚前还是婚后一直存在着各种的争议。

    而且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将男方是不是有房作为了择偶的一个重要的物质条件,有不少人也因为房子写谁的名字闹过情绪,甚至有的直接导致分手。

    这个房子首付由谁出,领证的日期成了最关键的一个问题。那么也有不少人在为此产生不少的疑问。

    我们下一期将对在哪种情况之下,我们该怎么分割房产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当然,我们结婚不要让房产成为我们的绊脚石,不过能让房产绊倒的那么你们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