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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离婚案件中寻找出轨证据的必要性

发布人:管理员

有出轨的证据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会支持。

换句话说,《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仅规定上述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因此,法官是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范围的。或者说,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对于精神赔偿的支持。

有出轨的证据能证明同居吗?

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同居要求二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有连续、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而通奸行为,可以发生在一个小时内。因此,及时捉奸在床,也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

另外,配偶与第三者有了非己的孩子,就认为他们之间有同居关系,是一种误解。

有了孩子,只能证明两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不能必然证明有同居的事实,也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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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出轨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割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以上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出轨并不必然影响财产分,出轨并与他人同居才有可能影响财产分割! 

无过错方握有过错方的出轨证据时,往往会利用环境优势迫使过错方签订一些类似认罪书之类的文书,并让过错方在早拟定好的财产分配方案上签字。对于这类协议的效力,因缺乏公平、自愿的契约基本原则,法院认定的可能性不大。 收集出轨证据的必要性! 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其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原则,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

其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就可能在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优势,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在离婚案件中,并不是说无过错方所掌握的出轨证据全部都能被法院所采信。

因此,离婚当事人在收集离婚证据时最好向离婚律师咨询,以免花冤枉钱、办冤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