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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将突破20亿元

发布人:金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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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宁夏农业农村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13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进一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实现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和“两个高于”目标。

  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为此,宁夏将组织实施好全区388个村、3.88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等权利。2022年,宁夏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突破20亿元。

  《措施》提出,宁夏将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对新招用务工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就业补贴。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中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有计划组织本地劳动力在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就业。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生活困难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弱劳动力。2022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以上,同比增长7%;脱贫人口区内务工规模稳定在24万人以上、跨省务工规模稳定在4万人以上。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更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措施》提出,宁夏将继续调优产业结构,2022年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55%。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移民集中安置区发展联农带农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小民宿等特色庭院经济,确保脱贫群众40%以上的收入来自产业。

  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宁夏将引进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培育自治区龙头企业15家,支持2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装备改造升级,新评定一批四星级绿色食品企业,确保2022年全区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0家以上,加工转化率达到72%以上。

  如今,农村还有大量的“沉睡”资源,通过改革可激活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措施》提出,宁夏将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做法,在保底分红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农民分配净增收益。扩大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范围。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及时足额兑付土地流转费。

  同时,宁夏将推行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增加农民收入经验做法,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及农村资产评估试点,对房屋、农业设施设备等资产明晰产权、赋予权能,促进入市交易。2022年,宁夏安排5000万元培育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村、民宿、自驾车营地和乡村非遗工坊等多项目,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根据《措施》,2022年,宁夏自治区级财政将安排4000万元支持市场主体在区内外建设宁夏名优特色农产品品牌营销点和产品展销中心,继续实施特色优质农产品“走进大中城市”行动,支持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建设外销窗口,按照销售额给予8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补贴。

  目前,宁夏已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今后将加强农民工工资调控引导,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宁夏将全力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城镇落户、学习教育等权利。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作者: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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