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十四五”时期,青海省将重点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倾斜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民众和因灾滞留的农牧区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提升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和就业技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三五”期间,青海省累计争取落实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3.557亿元,累计实施231个以工代赈项目,为农牧区提供近8000个短期就业岗位,向参与务工民众发放1.61亿元以上的劳务报酬。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将聚焦欠发达地区,以农牧区生活、交通、水利、林业草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领域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为重点建设领域,把农牧区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作为赈济对象,力争落实10亿元以上以工代赈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同步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推动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农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充分拓展。
据悉,青海将重点向“三区三州”、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倾斜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大力推广“农牧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牧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赈济模式。
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资金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发放比例,该省优先支持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为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并鼓励龙头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项目运营主体,参与推进农牧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同时,规范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机械工程量区分、用工需求分析论证、民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测算和发放、项目公告公示和全面验收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作者: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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