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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要求重新裁定戴尔公司股权收购案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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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12月15日凌晨消息,本周四,美国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宣称其下级法院误判了戴尔公司于2013年的股权收购案的价格,并裁定对冲基金公司允许从此交易中获取额外现金。

  特拉华州最高法院表示,衡平法院的法官滥用其自由裁定权将交易价格定为249亿美元,也就是13.75美元每股,将其作为戴尔公司交易案的公允价格。

  周四的裁定源于一条被称为“评价”的法规,该法规允许那些反对公司合并的投资者向法官寻求帮助,让法官来决定收购交易的公正价格,一般来说会比原先的价格更高。来自华尔街的分析师提醒称该法规已被某些老练的对冲基金公司利用,当成一种投资策略,即在公司合并交易完成前大量购买股票,之后再去法院寻求法官裁定交易价格,以获得利润。

  戴尔公司拒绝作出评论。向法院寻求对交易进行“评价”的投资人代表斯图尔特·格兰特(Stuart Grant)也没有马上作出回应。

  去年,下级法院副大法官特拉维斯·拉斯特(Travis Laster)发现当时交易时戴尔公司的公允价格应该是17.62美元每股,而当时成交时的13.75美元每股明显误判了。于是要求戴尔公司支付给对冲基金公司Magnetar资本相应的差价。而令公司律师不解的是,在2013年,拉斯特自己也认为当时戴尔公司创始人迈克尔·戴尔(Michael Dell)与私人股本公司Silver Lake Partners之间达成了一个合理的价格,也就是13.75美元每股。

  周四的裁定中写道,拉斯特在决定交易价格时“本应该将公平竞争和市场效率等因素考虑进去”。最高法院要求拉斯特按裁定要求重审此案,并给出一个公正的交易价格。

  2013年2月份,戴尔公司创始人迈克尔·戴尔宣布,计划用自己的个人财富以及借助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银湖资本(Silver Lake Partners)提供的数十亿美元,对以这家以他的姓氏命名的公司实施私有化,并在年底以249美元的价格完成了私有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