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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满足条件可纳入港股通

发布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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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10月开始,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获纳入港股通标的,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那么,什么是不同投票权架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股票可以如何交易?

  1. 什么是“不同投票权架构”?

  不同投票权架构(英文缩写为“WVR”,即Weighted Voting Rights)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公司架构。在这架构下,公司会发行至少两类股份,每类股份的每股投票权并不相同。

  例如,公司可规定发行给一般投资者的股份为一股一票,而给予创办人和管理层持有的股份则为一股多票。在此情况下,创办人和管理层毋须拥有同等高比例的持股也能主导公司的决策,如提名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任命等决定。

  香港交易所于2018年4月30日推出上市新规,首次允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在港上市。自此,香港资本市场以更加开放的怀抱来迎接创新型公司。

  2. 怎样区分哪些是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公司?

  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公司名称结尾均有W字以作标识。《上市规则》还规定,此类公司的所有上市文件、财报、通函、通知及公告都必须带有“不同投票股权控制”等字,并详述相关不同投票权架构及风险提示。

  3. 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一股多票股份可以通过港股通交易吗?

  不能。

  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使用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公司,其一股多票的股份类别不具有上市资格,不能在香港二级市场进行买卖交易。

  此外,当一股多票的股份实益拥有权、经济利益或所附投票权的管控转让予他人后,该等股份所附带的不同投票权亦必须终止。因此,场外大宗交易亦不能转让投票权。也就是说,具有不同投票权的股份一旦转让,其一股多票的投票权将立刻失效,变回一股一票。

  4. 现在可以透过港股通买卖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股票吗?

  须视情况而定。今年8月,沪深港交易所就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时须满足的条件达成共识。10月28日,两家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正式纳入港股通标的。

  根据沪深交易所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不同投票权架构的上市公司在首次纳入港股通时,除此前已有的条件之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满6个月及其后20个港股交易日;

  (二) 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中的港股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

  (三) 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亿元;

  (四) 上市以来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香港交易所对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香港交易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者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的情形;

  (五) 沪深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考察日指有关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满6个月后的第19个港股交易日。如果此类公司在这一天未能满足纳入条件,则考察日为此后的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定期调整生效日前的第二个港股交易日。

  5. 如何查询同股不同投票权公司的相关公告?

  披露易网站是在港上市公司按监管规定存档及披露资讯的官方渠道,投资者可以通过此网站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上市文件、公司公告、财报等各类信息。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同样会在此平台发布信息。香港交易所早前推出全新设计的“披露易”网站,网站的功能不变,但内容经重新分类,为大家提供更佳浏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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